更新时间:
三亚市财政局 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转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市政府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现将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和《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亚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三财〔2019〕1099号)随即废止。
附件: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三亚市财政局 三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