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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财〔2022〕384号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1〕22号),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便于采购人编制和审查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我局编制了《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等文书范本》,供采购人参考使用。各区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本通知自2022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6月9日。
三亚市财政局
2022年5月7日
三亚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等文书范本》的通知(三财〔2022〕3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