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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政府办转来《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琼审〔2018〕481号)的要求,现将涉及我局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三亚市预算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1059.11万元”问题整改情况
经我局督促,审计期间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合计已上缴995.97万元,审计报告和整改台账也已注明已整改9 95.97万元。余下的63.14万元市国土资源局、市创意产业园管委会、市国资委已全部上缴财政完毕,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相关缴款凭证附后)。
二、关于“三亚市累积预拨经费余额6300.58万元”问题整改情况
我市2017年预拨经费余额6300.58万元,我局已在审计期间用盘活存量资金冲抵该预拨经费余额,审计报告也已注明该问题已整改完毕,因此我局已整改到位, 该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三、关于“三亚市不规范举债事项12项,已整改6项,未整改6项”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已经核实“政府以文件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要求企业为政府融资”等6项问题已整改完毕。现将“协议中存在不规范的政府担保条款”等余下6项问题的整改情况函告如下(详见《三亚市不规范举债事项12项整改情况表》):
1.“协议中存在不规范的政府担保条款”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城投公司和海棠湾开建公司已经发函国开行整改并签署了补充协议,国开行尚未签署,该问题政府方已整改完成。
2.“投资基金协议中存在回购本金、承诺最低收益等条款”问题:8月23日,城投公司和社会资本方已签署补充协议,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3.“PPP协议中存在回购本金承诺最低收益等条款”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城投公司多次发函PPP基金整改,PPP基金已同意退出投资,该问题政府方已整改完成。
4.“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借款协议存在承诺等违规担保条款”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城投公司和海棠湾开建公司已经发函国开行整改并签署了补充协议,国开行尚未签署,该问题政府方已整改完成。。
5.“棚改主体融资后给各区政府使用”问题:整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已修订资金管理办法,政府正在审议中。
6.“违规购买工程建设类服务类”问题:已全部撤销购买服务协议,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此次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涉及我局需要整改的已基本整改完毕。今后我局将把审计提出的问题贯穿于财政管理中,利用审计结果加强自查自纠力度,确保财政管理规范。
三亚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