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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2017年度三亚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 索 引 号:00823244-7/2018-0004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2018-12-17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2018-12-17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有效;
  • 效力说明:

2017年度三亚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情况

更新时间:2018-12-17 11:58:23

市财政局

针对《三亚市财政局具体组织2017年度市本级政府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报告》(三审报〔20185号)及《三亚市审计局关于各单位报送三亚市2017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问题整改情况的函》提到的问题,我局认真研究和整改,现将涉及我局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执行支出进度不均衡”问题整改情况

市本级201712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8,153万元,比201612月份389,958万元支出数下降23.5%,占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32.2%,比2016年的38.1%减少5.9个百分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017年权责发生制国库集中支付结余197,973万元列支数比2016年的238,157万元减少40,184万元,同比下降16.9%201712月份支出数及占比均变小,权责发生制国库集中支付结余列支数得到较好控制,支出进度不均衡的问题得到一定改善。

20181-3月份,国库集中支付结余197,973万元列支数支出61,969万元,按照《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支出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厅字〔201779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的补充通知》(琼府〔201732号)中关于存量资金盘活回收规定,为切实盘活和统筹使用我市沉淀的存量资金,集中用于我市急需支出的项目,发挥财政资金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市财政报市政府同意对市本级各预算单位331日止未完成支出的结转结余资金全部进行回收盘活使用,共计回收存量资金136,004万元目前已全部支出完毕。

根据《预算法》第六章预算执行中第五十三条规定:各级预算由本级政府组织执行,具体工作由本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 。预算项目未发生支出的责任主体是各预算单位。2018年,市财政部门每月均发函各预算单位要求加快支出进度,上报市政府对全市各预算单位支出进度进行通报,严格执行预算单位支出进度考核通报制度,履行了组织预算支出的责任,市财政已按规定将预算资金及时落实到预算单位,并督促预算单位强化项目管理,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综上所述,该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二、关于“非税收入280,826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整改情况

未及时上缴的非税收入我局已在审计前或审计期间上缴国库完毕,该问题我局已在审计期间整改完毕,审计报告也已注明该问题市财政局在2018年已整改。因此,该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三、关于“三亚市预算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收入1059.11万元”问题整改情况

经我局督促,审计期间市国土资源局、市土地储备开发中心、市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等单位合计已上缴995.97万元(审计报告也已注明已整改995.97万元)。余下的63.14万元市国土资源局、市创意产业园管委会、市国资委已全部上缴财政完毕,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相关缴款凭证附后)。

四、关于“欠缴省财政土地出让金收入分成56,673.53万元”问题整改情况

该问题我局已在审计前或审计期间整改完毕,审计报告也已注明经查,20181-5月,欠缴省级的土地出让金收入已经全部上缴省级完毕,该问题已整改。因此,该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五、关于“301,985.3万元土地出让金存放于专户,未及时上缴国库”问题整改情况

未及时上缴的土地出让金我局已在审计前或审计期间上缴完毕,审计报告也已注明“20181-4月,上述未入库土地出让金已补缴入库301,985.30万元,该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因此,该问题已经全部整改完毕。

 

此次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涉及我局需要整改的已全部整改完毕。今后我局将把审计提出的问题贯穿于财政管理中,利用审计结果加强自查自纠力度,确保财政管理规范。

 

三亚市财政局

2018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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