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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当先锋 做好表率市财政局积极争取中央支持海南自贸区(港)建设补助资金20.3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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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8 10:43

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自由贸易港建设,中央给予海南每年100亿元资金补助,共补助5年。2018年中央补助海南的100亿元资金扣除省本级自留冲抵预拨资金49.4亿元后,余50.6亿元全省进行分配。

    市财政局积极践行“勇当先锋、做好表率”主题活动,主动作为,深入调查了解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启动区项目建设及资金需求情况,精心策划,统筹考虑,并积极主动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及时上报亚龙湾第二通道(一期)工程、西水中调工程一期、南山“四个一”项目(除南山停车场)等总部经济及中央商务启动区20个重点项目,其中7个项目获得省里认可。经省政府批准,安排我市7个重点项目中央资金20.36亿元(海口市19.36亿元(包括已形成实物量但需冲抵资金指标12亿元,实际获得7.36亿元),儋州市6亿元),三亚市是全省获得最多中央补助资金的市县,为推进自贸区(港)建设提供了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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