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城乡居民养老金收益水平,更好地的维护参保群众权益,促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的统一部署,我省于今年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委托投资工作,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历年滚存结余部分资金用于投资运营,并于8月31日向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划拨首批委托投资金额70.31亿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收益是基金重要收入来源和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参保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具有重要意义,是一项惠及民生的改革工作,有助于建立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