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和制度;负责监缴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及其他收入;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对住房、物价、工商和国有土地使用制度调整改革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承担票据监管、彩票管理、建账管理的有关工作。
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管理工作;拟订和贯彻执行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国有海域使用金收入的政策规定;负责编制和汇总市本级非税收入年度征收入计划;负责市本级非税收入的征收入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全市非税收入统计和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