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三年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XYSY-CG-19-030)”投诉案作出的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投 诉 人:海南大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63号中科院北附楼503
法定代表人:邱祥光
联系电话: 13617505595、0898-88683575
授权代表:方明 联系电话:13617505595
地 址: 三亚市河东路碧海国际11楼
被投诉人1:咸益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与国兴大道交汇处国瑞城S3写字楼南栋1901号房
法定代表人:陈作优
授权代表: 赵乾宇 联系电话:18189790521
被投诉人2: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
地 址:海南省三亚市海棠区田尾村
法定代表人:宓奇
授权代表: 王小康 联系电话:13810505729
二、基本情况
海南大祥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为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三年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因自评审结束之日起已过30日,两被投诉人仍未按相关规定发布中标公告,请求及时公布此项目中标结果,履行法定程序。
三、处理结果
因投诉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被投诉人对投标文件“拟作否决、无效处理”没有依据,投诉事项成立,被投诉人应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继续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如下:
责令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和咸益建设有限公司继续对“中国人民大学附属中学三亚学校三年物业委托管理服务项目”开展采购活动。
三亚市财政局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