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财政局转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
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
为加强我省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明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促进政府采购公平公正,现将《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琼财采〔2022〕35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请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市直各预算单位应当将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调查、确定、编制审查等工作形成书面记录,连同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其中采购需求确定书和采购实施计划书电子版还应在采购计划备案时一并上传至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各区财政局可根据具体情况参照执行。
二、在政府采购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市直各预算单位未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规定建立采购需求管理内控制度、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和审查工作的,由财政部门采取约谈、下达监督建议、书面关注等方式责令采购人整改,并告知其主管预算单位。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处理并将有关线索移交同级纪检监察部门。
三、本通知即日起施行。三亚市财政局2022年5月9日出台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等文书范本〉的通知》(三财〔2022〕384号)同时废止。
附件:1.《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琼财采〔2022〕353号)
2.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书
3.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实施计划书
4.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一般性审查意见书
5.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重点审 查意见书
6.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亚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20日
附件下载:三亚市财政局转发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通知及附件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