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HNYL2022012-2
二、项目名称:智慧校园网络、广播设备等(三次招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海南紫天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11号国瑞大厦C座东塔17层C1707
被投诉人1:三亚市教育局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60号
被投诉人2:海南亿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亚市吉阳区中信南航大厦1618室
采购人:三亚市教育局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60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1:在项目开标现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投诉事项2:中标单位存在严重的信用问题,虚假应标,不符合合格供应商的条件,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项目投诉事项二成立,鉴于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一)认定投诉事项二成立;
(二)因合同履行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投诉人如对本投诉处理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亚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亚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