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海棠湾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污染治理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的通知》(琼财建〔2024〕736号)要求,现下达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预算2500万元,专项用于三亚市海棠湾第一水质净化厂扩建提标工程建设。请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并实行基本建设资金专账核算。请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同时,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附件:绩效目标表
三亚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