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人: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强联系电话:18789988785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城北路2258号
被投诉人1: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胡玉蕾联系电话:0898-88361673
地址:三亚市天涯区解放路546号
被投诉人2:三亚智投国际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齐跃联系电话:13634427693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天涯区建港新城10栋7楼705室
相关供应商:中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旭联系电话:18201225008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915室
三亚市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B包(项目编号:ZT-HW-WJW-202409-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该项目于2024年9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0月16日,投诉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被投诉人2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0月29日投诉人提起投诉,本局2024年10月31日收到投诉,经审查后依法受理,并通知被投诉人暂停本项目采购活动,现已审理终结。
一、投诉人诉称
(一)投诉事项1:中标供应商中仪公司涉嫌虚假响应,多项参数偏离招标文件技术要求,扣分远超我公司。请监管部门调查相关技术参数,若中仪公司存在虚假响应行为,请废除本次中标结果,并依法做出处罚决定。
事实依据:根据代理机构10月25日的《质疑答复函》,中标设备为西门子(深圳)磁共振有限公司MAGNETOMLumina,根据市面上公开资料,在该项目中的技术参数要求中有以下几条参数负偏离:
1、磁体系统:1.12磁场均匀度45cmDSV典型值≤0.7ppm;
西门子MAGNETOMLumina该参数为0.83ppm,因此西门子MAGNETOMLumina该参数负偏,扣0.5分;
2、磁体系统:1.13磁场均匀度50cmDSV典型值≤1.73ppm;
西门子MAGNETOMLumina该参数为2.3ppm,因此西门子MAGNETOMLumina该参数负偏,扣0.5分;
3、梯度系统:1.2单轴最大梯度场强(工程值,非有效值/非峰值/非Performance值/非Peak值)≥45mT/m;
西门子MAGNETOMLumina该参数为36mT/m,因此西门子MAGNETOMLumina该参数负偏,扣0.5分;
4、梯度系统:1.15梯度放大器最大输出功率≥2.0MW;
西门子MAGNETOMLumina该参数为1.7MW,因此西门子MAGNETOMLumina该参数负偏,扣0.5分;
5、射频系统:1.1独立射频功率放大器个数≥2个;
西门子MAGNETOMLumina该参数为1个,因此西门子MAGNETOMLumina该参数负偏,扣0.5分;
6、射频系统:1.7独立射频接收通道数,单次扫描单个FOV内最大通道数≥48通道;
西门子MAGNETOMLumina该参数为32通道,因此西门子MAGNETOMLumina该参数负偏,扣0.5分。
因此,西门子MAGNETOMLumina在该项目中技术部分至少有以上6条参数负偏离,按照该项目评分规则,非▲项参数负偏离一项扣0.5分,西门子MAGNETOMLumina在技术部分至少扣3分,得分最多47分。在价格部分中,我司uMR780所投价格要低于西门子MAGNETOMLumina,因此在价格部分中,我司uMR780得分也是要高于西门子MAGNETOMLumina,综上所述,西门子MAGNETOMLumina该项目综合得分<97分,总得分低于上海联影uMR780。
(二)投诉事项2: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处理我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时,未能充分履行调查核实职责,且在维护我公司合法权益的过程中,未尽到充分的公开与透明义务,人为地设置障碍,阻碍我公司行使法律权利,这一行为显示出明显的偏向性,严重违背了政府采购所应遵循的公平、公正、公开与诚信原则。
投诉请求:基于上述投诉事项及依据,我公司请求:
1.责令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公示各投标人评分细则;
2.依据上述投诉事项及依据核查中标方响应文件真实性;
3.若中标方存在虚假响应行为,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废除中仪公司中标资格,并依法处理进行处罚。
恳请监管机构对我公司提出的投诉事项逐条进行正面且实质性的回复。
二、被投诉人1辩称
投诉事项一:评标委员会由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随机抽取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共同组成,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即对所有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应提供的全部佐证材料)进行评审,经评审中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得分为98.47,排名第一。详见评审报告及原评标小组答复函。
投诉事项二:采购人及代理机构针对提出的质疑并做出回复,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四条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法律范围内进行了回复工作,在整个招标采购过程中,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及海南省地区相关政策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合理、合法、合规的执行法律赋予的义务,并在指定平台完成开标、评标等规定动作。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完全贯彻政府采购的公平、公开、公正与诚信原则执行政府采购活动。
三、被投诉人2辩称
被投诉人2与被投诉人1答复一致。
四、事实查明
(一)三亚市2024年医疗设备设备采购项目B包(项目编号:ZT-HW-WJW-202409-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采购预算金额22600000元,中标金额2088000元)。该项目于2024年9月13日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10月9日在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评标。
(二)2024年10月11日,“三亚市2024年医疗设备设备采购项目B包”发布中标公告,中标人为中仪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三)2024年10月16日,投诉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被投诉人1于2024年10月21日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10月29日投诉人提起投诉。
五、投诉事项认定
(一)投诉事项一
经本局审查,关于中标供应商中仪公司涉嫌虚假响应,多项参数偏离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问题,作如下认定:
2、关于中标人投标产品不符合采购需求参数“磁体系统:1.13磁场均匀度50cmDSV典型值≤1.73ppm”要求的问题,经我局核查发现,西门子MAGNETOMLumina用户手册第5页内容载明磁场均匀度50cmDSV典型值≤1.73ppm,符合参数要求,因此,我局认定该项参数满足采购需求;
3、关于中标人投标产品不符合采购需求参数“梯度系统:1.2单轴最大梯度场强(工程值,非有效值/非峰值/非Performance值/非Peak值)≥45mT/m”要求的问题,经我局核查发现,西门子MAGNETOMLumina用户手册第8页内容载明梯度场强为45mT/m(非有效值),符合参数要求,因此,我局认定该项参数满足采购需求;
4、关于中标人投标产品不符合采购需求参数“梯度系统:1.15梯度放大器最大输出功率≥2.0MW”要求的问题,经我局核查发现,西门子MAGNETOMLumina用户手册第8页内容载明梯度放大器最大功率为1.71MW(3个梯度轴的各个值),即最大功率总和为5.13MW,符合参数要求,因此,我局认定该项参满足采购需求;
5、关于中标人投标产品不符合采购需求参数“射频系统:1.1独立射频功率放大器个数≥2个”要求的问题,经我局核查,西门子MAGNETOMLumina用户手册第9页内容载明射频发射技术使用双射频放大器,结合厂家说明得知,该产品配备了2个射频放大器,符合参数要求,因此,我局认定该项参数满足采购需求;
6、关于中标人投标产品不符合采购需求参数“射频系统:1.7独立射频接收通道数,单次扫描单个FOV内最大通道数≥48通道”要求的问题,经我局核查,西门子MAGNETOMLumina用户手册第9页内容载明独立射频接收通道数、单次扫描单个FOV内最大通道数为48,符合参数要求,因此,我局认定该项参数满足采购需求。
综上,西门子MAGNETOMLumina在该项目中上述技术参数按照该项目评分规则无负偏离情形,均能满足采购需求。另查明,投诉人上海联影公司综合得分为97.57分;中标人中仪公司综合得分为98.47分,排名第一。因此,本局对该投诉事项不予支持。
(二)投诉事项二
经本局审查,2024年10月16日,投诉人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在投诉人提交质疑函时,被投诉人于现场告知投诉人其得分及排名,并组织了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原评标委员会复核后认定评审结果无误,2024年10月21日,被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将上述事项书面回复投诉人。根据上述情形,本局未发现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存在不积极、不公正履职情形。因此,本局对该投诉事项不予支持。
六、投诉处理决定
综上所述,投诉人的二项投诉事项均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如下:
驳回上海联影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诉。
七、其他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亚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