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预算单位、各区财政局、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执行工作委员会、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三亚市旅游发展局、三亚市投资促进局: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琼财采[2022]68号)“采购人……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2025年1月1日起,支付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的规定,为了打造一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支付效率,降低企业交易成本,落实政府采购项目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资金支付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的要求,现就付款流程通知如下:
1.确保项目资金已下达。采购单位在资金支付前首先应确保项目资金已列入预算保障,且财政资金已下达。
2.发票尚未开具前,完善前期付款手续。采购单位项目经办人准备好除了发票之外的所有报账资料,如涉及大额资金支付的应先履行三重一大集体决议程序。报账资料完成财务审批手续后,项目经办人再通知企业开具发票,并要求企业开具发票的当日就提供发票,同时采购单位报账员在一体化支付系统录单待审。
3.发票开具后,加速完成款项支付。采购单位收到发票1个工作日内将发票等报账材料送支付局。支付局收到报账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请各采购单位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琼财采[2022]68号)规定的时限支付采购资金,并在每月5号前将本部门上个月《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情况表》盖章后通过海政通报送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侯梦颖(区级项目由区财政局汇总)。
附件:1、海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琼财采〔2022〕68号)
三亚市财政局
202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