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国家、省、市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三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sanya.gov.cn)“信息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三亚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三亚市迎宾路358号,邮编:572000,电话:88869900)。
一、概述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三亚市2015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及市委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部署,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本着实事求是、以民为本的原则,牢固树立“阳光财政”思想,不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三公”经费公开、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财政行政权力公开等,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是加大公开力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把财政预决算、行政收费、政府采购、会计管理、财政法规等财政管理工作作为公开的重点领域,按照财政部继续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的要求,不断规范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二是优化服务方式。为提高门户网站服务水平,在财政门户网站中设置了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公众互动、政策法规、财政业务、财政预决算、工资查询等专栏,由信息中心做好日常维护工作,确保系统运行高效稳定,各相关职能科室及时提供内容资料,确保栏目内容充实完善,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使财政门户网站逐渐成为群众获取财政信息最方便、快捷的途径。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作为重点,进一步深化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及时在我市门户网站和财政门户网站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等信息,提供便民服务,构建内外监管体系,设立监督机构,公布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阳光财政、透明财政。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三亚市财政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条,其中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在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一)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投诉。
(二)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0件。
(三)截至2015年12月31日,我局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0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尽管我们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条例》要求以及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信息公开方式较为单一,仍需拓展和深化;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全面,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
2016年,我们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将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出成效。
(一)继续完善财政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的便民服务功能,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二)继续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贴近财政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局机关各科室和所属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及时性。
(三)进一步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要求,贴近百姓信息需求,重点从制度完善和丰富信息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真正把每一项工作做细、做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逐步建立健全长效化的工作机制。把建设公开、透明、高效服务型机关的目标落到实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亚市财政局
2016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