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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三亚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索 引 号: 00823244-7/2019-00065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19-03-29
  • 发文字号:
  • 发布日期: 2019-03-29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更新时间: 2019-03-29 11:42:19

市财政局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海南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编制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的编排体系

本机关发布的“主动公开信息”包括索引号、发布机构、信息名称、文号、分类、发布日期、内容摘要、关键词共8项内容。

1.信息名称

简要描述三亚市财政局部门信息内容。

2.信息分类

三亚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5个一级类别,以及机构概况、领导信息、部门文件、计划规划、总结公报、人事信息、财政信息、其他专项信息、政府采购等9个二级类别。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三亚市财政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反映本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以及三亚市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财政预决算信息;

3.三亚市财政局工作动态;

4.地方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5.财政收支信息;

6.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事项,以及三亚市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

(二)公开方式

1.通过“中国三亚”网站(http://www.sanya.gov.cn)或“三亚市财政局”网站(http://mof.sanya.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信息。

2.通过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查阅。

3.通过三亚市档案馆、三亚市图书馆查阅。

4.其他方式:通过《三亚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务微信、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刊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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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除上述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根据《条例》规定精神,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信息,一般是现有的,不需要进行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的信息。

(一)受理机关

市财政局办公室负责受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办公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58号财税大厦四楼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电话:0898-88869900

传真号码:0898-88869910

邮政编码:572000

电子邮箱:sycz0898@126.com

网址:http://mof.sanya.gov.cn/

(二)申请方式

1.网络申请

申请人登录三亚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选择部门——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三亚市财政局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本机关邮寄或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本机关按照条例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将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行政机关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作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8.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9.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期限内。

四、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三亚市财政局投诉举报电话:0898-88869900,电子邮箱:sycz0898@126.com(本邮箱仅用于接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咨询及有关意见建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或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市政府办公室:0898—88989623)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三亚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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