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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经费保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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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25 16:01 市财政局

三亚市财政局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应对疫情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手硬在全力应对疫情防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三个大考中扛起财政担当,现将经费保障情况汇报如下:

    一、疫情防控、防疫设施建设、人员补贴经费保障情况

(一)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情况

截至目前,三亚财政部门共落实各级疫情防控资金40486.23万元,其中:拨付市卫健委18704.92万元,市商务局防控物资采购经费10000万元,市医保局患者救治经费4000万元,市疾控中心351.9万元,市中心医院1654.28万元,市委宣传部疫情防控宣传经费50万元,南海战区海军第二医院(425医院)37.5万元,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分院880万元,各区含下拨的中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4807.63万元(吉阳区960万元,崖州区855.64万元,海棠区1578.5万元,天涯区1260.6万元,育才生态区152.89万元)。

截至目前,已支出各级疫情防控经费25476.64万元(其中:市级21827.65万元,区级3648.99万元)。

另外,社会捐款46.76万元,市红十字会的社会捐款中支出46.63万元,用于支援武汉抗击疫情和为一线疫情防控人员购买商业保险

(二)支持推进医疗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应对能力

一是支持三亚中心医院、市中医院、市人民医院、南部战区海军第二医院等医疗机构隔离病房、留观区、发热门诊改造及医疗设备购置,从疫情防控经费中共计安排5081.4万元。

二是根据七届市政府第111期常务会议纪要精神,计划安排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医联体江林院区建设经费13,000万元。其中:解放军总医院海南医院医联体江林院区工程建设9200万元,医联体江林园区所需医疗及信息化设备购置经费3628.6万元。截止目前,已申请到抗疫国债资金10000万元,支出6600万元。

(三)疫情防控人员临时性工作补贴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细化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琼厅字〔202015号)和《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琼卫人〔20209号)文件要求,对疫情防控一线工作者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已拨付182.69万元。

(四)干部职工防控奖励经费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开展及时奖励工作的通知》(琼组通〔20205号)要求,已拨付各部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奖励经费86.5万元。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财政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党员支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自愿捐款资金分配使用工作的通知》(琼财社〔2020318号),对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牺牲的干部群众家属、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人员拨付慰问经费1220万元。

二、支持企业有关政策措施保障情况

   (一)支持旅游企业发展

       1.及时发放奖补资金。根据旅十条相关要求,市财政目前已下达奖补资金指标合计60324.75万元,已支出60324.75万元。其中:

一是根据《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经市旅文局报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已下达2019年三亚市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125万元资金指标至市旅文局,市旅文局已拨付至15家企业。

二是根据《三亚市促进旅游营销奖励办法》,拨付第一批旅游营销奖励资金98.5万元;拨付2019年三亚市促进旅游营销奖励资金(接待入境游客住宿)650.23万元;拨付2020年第一季度鼓励邮轮旅游产业发展财政奖励资金60万元。

三是自202033日,市财政局全面受理企业减负财政奖补申请,截止630日受理最后期限日时,共计受理1206家企业奖补资金申请,涉及申请金额29824.89万元。经市旅文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和市财政局等多部门联合审核,目前已成功下达各区和主管部门企业奖补资金20495.63万元,由其按规定拨付至具体企业。其中分配下达市旅文局7568.65万元,市科工信局72.09万元,各区12854.89万元。

2. 四是落实境外航线财政补贴方面,已发放2019年第四季度和2020年第一季度航空补贴,共拨付16家航空企业36306.06万元。审核发文市交通运输局三亚凤凰机场2019年度境外旅客增长奖励500万元,由市交通运输局按规定拨付。

3.设立专项扶持资金。市财政局已落实旅游企业专项扶持资金1亿元,用于稳定三亚旅游市场,支持旅游企业发展,主要用于保障强化金融政策支持等政策措施。目前《三亚市有效应对疫情支持旅游企业发展贴息政策实施细则》已颁布实施。拨付旅文局第一批9家旅游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2.65万元,第二批企业正在复核,预计拨付资金20.45万元。

    3.减免海域使用金。市财政局根据市资规局的申请,已返还四批海域使用金,共计76.68万元。

(二)支持建设项目复工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疫情期间支持建设项目安全有序复工的措施的通知》(三府办〔202021号)工作要求,市财政局积极落实一线建筑工人返工、复工用工安全补贴和隔离期生活补贴资金。已落实建筑行业一线工人返工、复工用工安全补贴和返琼务工人员隔离期生活补助资金2359.0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39.09万元,市级资金1620万元),其中:一线建筑工人返工补贴1000万元,截止目前,已给发放一线建筑工人返工补贴477.21万元;复工用工安全补贴资金600万元(其中:天涯区150万元,吉阳区150万元,崖州区120万元,海棠区100万元,育才生态区80万元),已全部拨付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鼓励项目施工单位积极招募本省用工资金20万元;返琼务工人员隔离期间生活补助739.09万元,截至目前已发放隔离期生活补助696.87万元。

(三)落实冬季瓜果蔬菜产销扶持

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三亚市冬季瓜果蔬菜产销扶持政策措施》,目前我市在农业生产、农产品销售扶持方面共投入资金5000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50万元,市级资金4250万元。分别专项用于冬季瓜果菜采购应急补贴资金500万元、购买冬季瓜菜等农产品的购买成本、包装动输费用、工人补贴等250万元、车辆运输费用奖励850万元、收购商收购瓜果蔬菜费用奖励1925万元、农产品线上线下销售奖励900万元(电商平台建设和促销宣传400万元、快递运费商奖励500万元)、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安排575万元,主要用于价格指数补贴及贷款贴息。截至目前已支出2763.29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50万元,市级资金2013.29万元。

     (四)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1.全面开展企业减负奖补资金兑现工作。2020年财政预算安排企业减负补贴经费80,000万元。为落实好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市财政局已于2020210日发文会同市科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共同做好符合《三亚市企业减负财政奖补实施方案》奖补条件的中小企业奖补工作,并制定《三亚市中小企业减负财政奖补兑现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三亚市2019年度企业减负奖补资金兑现工作。截至630日,成功受理企业减负申请1206家,涉及申请金额29824.89万元,正在加快审核中。

   2.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效应,尽快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支持企业共渡难关,尽早恢复正常经济秩序。截至目前,已发放普惠性稳岗返还企业3113家,困难性稳岗返还企业2家,共拨付稳岗补贴3968.67万元。

    3.减免房租方面。一是市属国有企业减免房屋租金。2020年一季度承租各市属国有企业商铺的中小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共1667户,累计减免租金2005.08万元。二是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减租。市财政局2020220日印发《关于减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租金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自行根据政策减免2020年第一季度租金。《通知》发出后,市财政局带头减免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2020年第一季度的租金共计15.3万元、市住建局减免其管理的出租用于经营性公有房屋2020 年第一季度租金共375万元。其他单位租金减免情况正在陆续收集中。

    (五)疫情期间对物业服务企业财政补助

根据《关于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琼建房函〔202022号)工作要求,对参与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在管户数每户10/月的标准补助给企业,补助时间为2月份和3月份,补助资金由省级和市县财政按照5:5的比例分担。省财政厅下达256.61万元,我市按比例配套安排256.61万元,合计513.22万元,已全部拨付各区(其中:天涯区168.27万元,吉阳区270.88万元,崖州区39.41万元,海棠区34.66万元)

    三、直达资金及时下达各区,直接惠企利民

省下达我市特殊直达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63,549万元,以及正常直达的革命老区补助资金、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合计407万元,均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直接下达区级使用,用于解决疫情防控、基层教育、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费,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和保运转。

四、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提高地方“抗疫”能力

      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加快谋划好卫生健康项目,积极主动与省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基层医疗标准化建设、大三亚120急救体系建设、市中心医院门诊综合楼等医疗建设项目,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地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能力,目前,已争取上级抗疫特别国债、地债资金等10.48亿元,用于医疗卫生项目建设。

    、下一步工作计划

做好秋冬季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已安排新冠疫情物资储备经费7483.14万元,主要用于秋冬季新冠疫情药品、防护物资及设备采购 。二是将新冠疫情防控资金保障工作作为常态化管理,拟新建妇幼保健院、南海战区海军第二医院(425医院)、市中医院、崖州区南滨医院等四家医院核酸检测实验室,预计投入1956.44万元,目前该项目市卫健委正着手前期工作。

                            三亚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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