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相关文件
  • 标    题: 三亚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机器管”要求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00823244-7/2025-05318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5-04-17
  • 发文字号: 三财[2025]317号
  • 发布日期: 2025-06-24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三亚市财政局关于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机器管”要求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 2025-06-24 10:47:01

三亚市财政局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各法定机构、市属国有企业:

为深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改革,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实现监管信息资源共享,形成监管合力,构建公平竞争的交易环境,助力海南清廉自贸港建设,结合三亚实际情况,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落实政府采购领域“机器管”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采购领域三年行动方案有关部署及省里政府采购领域“机器管”理念工作要求,以“公开、公平、便利、透明、高效”为原则,通过全面推行智慧云平台等系统的使用,定期分析交易系统使用情况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质效等措施,实现我市政府采购领域全流程电子化、效率提升,全链条透明化、风险可控,公平竞争、营商环境优化,监管协同、治理能力升级的目标。

二、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领域“机器管”

自2025年1月1日起,海南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智慧云平台)正式上线运行,除以下特殊项目外,三亚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均应在智慧云平台交易。

1.对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项目和涉及国家安全、秘密的采购,对采购方式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2.2024年及以前年度,已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完成采购计划终审的政府采购项目,在原有系统继续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其中200万元-4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继续在海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管理系统开展政府采购活动;400万元及以上的政府采购项目,继续在海南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管理局、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三亚市旅游发展局、三亚市投资促进局4家法定机构实施的2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的除外),在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开展采购活动。

4.市属国有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200万元及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政府采购工程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的除外),参照法定机构做法在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开展采购活动。

5.除以上特殊项目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若不在智慧云平台及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交易,由采购单位主管部门报市政府分管市领导审批,并抄送市纪委监委相应的派驻纪检监察组。

三、责任事项及分工

(一)市财政局:负责做好智慧云平台等系统应用指导,定期对政府采购四方主体(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评审专家)开展系统的分层分类精准培训;坚持问题导向,利用智慧云平台对政府采购四方主体进行全流程预警监控,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采购计划、采购交易、信息公开、合同管理、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等全部环节的监督,实现事前预警、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加强与省财政厅沟通,积极推动智慧云平台与“监督一张网”衔接贯通,及时将处罚数据、问题线索等数据进行推送并督促办理,确保数据“应推必推”;定期对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总结,不断提升政府采购质效。

(二)市发改委:负责严格把好入场项目关,对于规避使用智慧云平台和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的项目严禁入场;做好项目开标场地现场保障服务与监管,优化开标场地功能分区与空间布局避免流程交叉,配备独立评审舱设施设备,规范评审专家的抽取、做好现场监控录像的留存,确保政府采购开标、评标过程高效、透明、公平、公正。

(三)采购单位:市直各预算单位切实履行采购人主体责任,不得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使用智慧云平台,确保采购行为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法定机构和市属国有企业在三亚市阳光招采服务平台开展采购活动(政府采购工程依法进行招标投标的除外),提高采购行为的透明度及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对于系统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市财政部门,以便不断完善、优化制度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单位、各法定机构及市属国有企业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政府采购领域落实“机器管”理念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统筹协调,将政府采购领域“机器管”工作列入重点工作抓紧抓实,理顺工作机制,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构建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秩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二)协同配合,强化监管。各监督主体单位要加强联动配合,对监督中发现的政府采购领域存在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以“监督一张网”平台为载体推送办理,加强信息互通,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线上线下齐发力,打通监督、监管、惩处、治理各环节,做到监督资源力量、措施手段优势互补,增强监督集成效应,严肃查处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纪行为,着力铲除政府采购领域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保障政府采购公平竞争,防控廉政风险。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三亚市财政局   中文域名:三亚市财政局.政务

主办:三亚市财政局   开发维护:三亚市党政综合网络信息中心

ICP备案编号:琼ICP备14000806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2000030   琼公网安备琼公网安备 46020302000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