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节能资金专项
内容: 以前政府对节能这块很重视,曾经有过节能补助,现在怎么没有这块专项资金了呢?
答复部门: 市财政局
答复日期: 2019-03-05
答复内容: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琼财建[2016]2105号),我市2016年开始对个人和单位用户及符合研发生产补贴标准的我省新能源汽车企业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实施地方财政补贴。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9〕138号)过渡期(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为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具体情况可向行业主管部门市科工信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