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有什么补贴
内容: 财政对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有什么补贴
答复部门: 市财政局
答复日期: 2018-12-18
答复内容:

我市地方公共财政一直向保民生、惠民生方向倾斜,通过筹集资金加大对城乡居民医疗、城乡居民养老等方面的投入,2018年共投入14189 万元。为体现市委、市政府的人文关怀,对重度残疾人、低保户、五保户、优抚对象和农村死亡或伤残独生子女父母以及计划生育并发症、建档立卡的贫困户等困难群体及失地农民参保缴费,由市财政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

2018年城乡居民医疗个人缴费是180元,财政补助是480元/人.年,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比2017年增加30元。我市建立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按人均支出29元/年的标准缴纳大病保险费用,2018年安排大病保险费用1427万元,对患大病的城乡居民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

我市从2009年开始实行三亚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发放标准,基础养老金从2009年55元提高到现在245元/月,为全省最高标准。在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对城乡居民在规定的时限缴纳保费,选择200元缴费档次的,市财政为参保人给予每年奖励代缴100元,同时给予每人每年50元的基础补贴,对选择3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的,除奖励代缴100元和每人每年50元的基础补贴外,每增加一个档次还另给20元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