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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新增债券收支纳入本地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须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现按规定将省转贷我市债券收支纳入财政预算进行管理,需对2025年我市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预算条例》及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省下达新增债券额度及具体项目,按规定应进行本级财政预算调整。
二、全市新增债券及转贷区级情况
(一)全市新增债券情况
2025年,省转贷我市前两批新增债券资金共计68.71亿元,已按规定纳入财政收支预算。近期,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剩余新增地方政务债务额度的通知》(琼财债〔2025〕1144号),省下达我市第三批债券资金3亿元,均为专项债券资金,按要求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据此,我市今年新增债券资金共计71.71亿元。
(二)本批次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现将第三批3亿元债券按项目安排至市本级和区级,同步调整市本级、区级债券资金情况,具体如下:
1.市本级安排情况。安排用于市本级债券项目0.9亿元,即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0.9亿元(项目明细详见附表5)。
2.区级安排情况。安排用于区级债券项目2.1亿元,即向区级转贷债券资金2.1亿元,其中:海棠区0.5亿元、吉阳区0.5亿元、天涯区1.1亿元(项目明细详见附表5)。
(三)前两批次债券资金调整情况
根据今年前两批新增债券资金项目的执行情况,存在个别项目无法在年内的支出完毕、个别项目资金存在缺口的情况,为确保新增债券资金能够支出完毕,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现对市本级、区级债券项目资金安排进行内部调整,具体如下:
1.一般债调整情况。分别调减吉阳区、崖州区一般债券资金0.19亿元、0.15亿元,用于市本级、海棠区的债券项目,分别调增市本级、海棠区一般债券资金0.29亿元、0.05亿元(项目明细详见附表3-6)。
2.专项债调整情况。分别调减市本级、海棠区、吉阳区专项债资金0.07亿元、0.27亿元、0.66亿元,用于天涯区、崖州区的债券项目,分别调增天涯区、崖州区专项债资金0.7亿元、0.3亿元(项目明细详见附表7)。
三、2025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情况
(一)全市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调整后,202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保持不变,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21.51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数增加3亿元。相应地,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3亿元。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调整后,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保持不变,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0.29亿元,转贷区级债券支出减少0.2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规模不变。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09.11亿元,比第一次预算调整数增加3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0.83亿元,市本级转贷区级债券支出增加2.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