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琰:
根据你申请,本机关定于2025年11月21日15时10分在三亚市财政局三楼会议室(党员活动中心)对“海南新佳旅业开发有限公司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政处罚一案举行听证会议,请准时参加。
本次听证由三亚市财政局李燕担任听证主持人,邢文萃、王平担任听证员,黄培担任记录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四项、《财政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财政部令第109号)第十一条规定以及《海南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十条规定,如你认为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回避申请应在听证会议举行前向本机关提出。你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终止听证。
注意事项:
1.当事人可亲自参加听证,也可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
2.当事人参加听证时,应向本机关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及权限。委托代理人代为撤回听证申请或者明确放弃听证权利的,应当有委托人的明确授权。
3.当事人有证人出席作证的,应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本机关联系人。听证结束后提交书面质证意见和电子文档。
4.当事人应当在收到《三亚市财政局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送达回证发回本机关。
联系人:李彦谕
联系电话:88869980
联系地址: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358号财政大厦三亚市财政局
三亚市财政局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