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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    题: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三财采决〔2026〕8号)
  • 索 引 号: 00823244-7/2026-05357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三亚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2026-05-20
  • 发文字号: 三财采决〔2026〕8号
  • 发布日期: 2026-05-22
  • 主 题 词:
  • 文件状态: 有效
  • 效力说明: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三财采决〔2026〕8号)

更新时间: 2026-05-22 10:01:00

三亚市财政局

一、项目编号:[NBGCD]20260100001[GK]

二、项目名称:中共三亚市委党校新校区客房布草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江苏丰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民兴路16号

法定代表人:葛玉婷

被投诉人:中共三亚市委党校

地址:三亚市河东一环路月川小区

法定代表人:

被投诉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165号中环广场1号楼1926室

法定代表人:严学鹏

相关供应商:海南佳艺联合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金宇街道博巷路100号坡博家园5区1单元2703房

法定代表人:庄才华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双重违法,违反招标文件专属采购要求及国家相关法规,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投诉事项二、货物制造商无合法商标授权、涉嫌侵权,违反招标文件知识产权及资质要求。

五、处理的依据、情况及结果

依据: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

结果:投诉人所投诉的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江苏丰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书,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三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三亚市吉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亚市财政局

2026年0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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