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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新增债券收支纳入本地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须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现按规定将省转贷我市债券收支纳入财政预算进行管理,需对2025年我市财政预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如下:
一、调整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海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查监督预算条例》及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规定,结合省下达新增债券额度及具体项目,按规定应进行本级财政预算调整。
二、全市新增债券及转贷区级情况
(一)全市新增债券情况
年初,省转贷我市提前批新增债券资金41.2亿元,并已编入2025年预算,现已按规定程序向中央部委、省级部门申报入库后分配至具体项目(详见附件5、7)。
5月底,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5年省级转贷市县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额度的通知》(琼财债〔2025〕437号),省厅下达我市第二批债券资金27.51亿元,其中,转贷新增一般债券资金4.64亿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转贷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2.87亿元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同时,分配到具体项目(详见附件6、8)。
(二)市本级及区级新增债券情况
1.市本级新增债券情况。因年初中央部委尚未审核项目入库等原因,年初预算未转贷区级新增债券资金。根据中央部委、省级部门审核债券项目入库情况,本次调整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27.51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资金4.64亿元,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2.87亿元。
2.区级债券安排情况。从市本级新增债券资金中转贷区级39.85亿元,其中:从年初提前批新增债券41.2亿元中转贷区级21.96亿元,从第二批新增债券27.51亿元中转贷区级17.89亿元。根据项目安排,调整转贷海棠区6.31亿元(均为专项债),吉阳区6.77亿元(一般债2.19亿元、专项债4.58亿元),天涯区6.62亿元(一般债0.75亿元、专项债5.87亿元),崖州区20.15亿元(一般债1.45亿元、专项债18.7亿元)。具体项目安排详见附件。
(三)其他调整地方预算支出情况
1.年中,我市争取到省下达化债奖补资金6.91亿元,结合我市年初预留经费,现安排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等部门共12个项目经费合计6.25亿元(详见附件9)。
2.为切实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分别调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部门公车购置费用15万元、89.9万元、7.84万元(以上三项合计112.74万元),将2025年市本级“三公”额度调减至与2024年持平。
3.结合我市外出招商工作安排,统筹调整“三公”经费结构,调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0万元,调增因公出国(境)费100万元,其中:从三亚市公安局、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别调减50万元、25万元、2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调增市委外事办2025因公出国(境)费100万元(统筹用于全市单位因公出国费用)。
三、2025年预算调整情况
(一)全市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调整后,2025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08.38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64亿元。相应地,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4.64亿元。
2.全市政府性基金调整情况。调整后,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18.41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2.87亿元。相应地,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增加22.87亿元。
(二)市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情况
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调整后,收入方面,2025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57.2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64亿元。支出方面,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257.25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64亿元(含转贷区级新增债券资金4.39亿元)。
2.市本级政府性基金调整情况。调整后,收入方面,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306.11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2.87亿元。支出方面,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306.11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2.87亿元(含转贷区级新增债券资金35.46亿元、年终结余结转3.5亿元)。